今年以来,在区委领导及区人大监督支持下,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支管理,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预计全年区级可用财力规模较年初预算有所扩大;同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客观要求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及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提出2015年度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公共财政预算
一、公共财政可用财力调整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调整为519900万元,较年初预算509600万元增加10300万元,增长2.0%。
2、市级基数返还为948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3、补贴及结算调整为98753万元,较年初预算85400万元增加13353万元。
4、上划经费调整为93796万元,较年初预算93927万元减少131万元。
5、上年结余调整为1923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9230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519900万元,加上市级基数返还9489万元、补贴及结算98753万元、上年结余19230万元,剔除体制上划经费93796万元,全年区级公共财政可用财力调整为553576万元,较年初预算510562万元增加43014万元,增长8.4%。
二、公共财政支出调整情况
本年度区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510562万元(含市级专款)调整为553576万元,增加43014万元,增长8.4%。
(一)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9155万元调整为137015万元,增加7860万元;公用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667万元调整为11054万元,增加387万元;项目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70740万元调整为405507万元,增加34767万元。
(二)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由年初预算的59427万元调整为60308万元,增加881万元;
2、国防:由年初预算为486万元调整为492万元,增加6万元;
3、公共安全:由年初预算的31061万元调整为31645万元,增加584万元;
4、教育:由年初预算的91959万元调整为101535万元,增加9576万元;
5、科学技术:由年初预算的14593万元调整为14884万元,增加29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由年初预算的4965万元调整为5020万元,增加5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由年初预算的31114万元调整为40068万元,增加8954万元;
8、医疗卫生:由年初预算的24787万元调整为34891万元,增加10104万元;
9、节能环保:由年初预算的2216万元调整为2382万元,增加166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由年初预算的99002万元调整为101496万元,增加2494万元;
11、农林水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6306万元调整为16840万元,增加534万元;
12、交通运输:由年初预算的636万元调整为829万元,增加193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53713万元调整为53719万元,增加6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250万元调整为1360万元,增加110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778万元,未作调整;
16、粮油物资储备:由年初预算的290万元调整为360万元,增加70万元;
17、预备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未作调整;
18、其他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4979万元调整为73969万元,增加899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519900万元,加上市级基数返还9489万元、补贴及结算98753万元、上年结余19230万元,剔除体制上划经费93796万元,全年区级公共财政可用财力调整为553576万元。区级公共财政支出为553576万元。收支相抵,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调整情况
1、基金收入为6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上年结余调整为54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47万元。
3、基金补助调整为34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41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47万元、基金补助34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调整为1488万元,较年初预算600万元增加888万元,增长148%。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600万元调整为1488万元,增加888万元,增长148%。
(一)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调整预算未做调整。项目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00万元调整为1488万元,增加888万元。
(二)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增加2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未作调整;
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增加886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47万元、基金补助34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调整为148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488万元。收支相抵,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5年11月26日在洪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通过)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邮编:430070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 网站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