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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召回活动的变更
日期:2017-10-11 字号: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11月13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35296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及X1车辆,共计28676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12月9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130i、316i、320i、325i、330i、335i、X1、X3、X5、X6、M3及M6车辆,共计2066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注:对于X5及X6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气囊;对于其它型号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

本次召回属于2016年12月23日及2017年2月6日发布的《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召回活动的变更。因召回维修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供应延期,召回开始时间由2017年8月1日及2017年10月9日变更为2017年11月13日。原召回计划作废并以此次发布的信息为准。由于此次变更产生的所有损失将由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重新通过经销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客户有关召回开始日期延期的消息。召回正式开始后,宝马授权经销商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以拨打宝马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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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工商质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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