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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洪扶组〔2017〕4号

信息分类: 扶贫脱贫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成文日期:2017年09月15日

名       称:洪山区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实施意见

洪山区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5 字号:

 

  为更好地发挥我区在“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脱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武汉市第七次拼搏赶超交流会的精神和市扶贫办《关于中心城区做好“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的通知》以及陈一新书记讲话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举全区之力,推动“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到“只帮忙、不添乱”。

  二、工作目标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帮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如期完成全区对口脱贫攻坚任务,为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全区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或工作往来单位以及辖区社区、企业、市民广泛宣传“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布有关信息,吸引市民和企业到我区对口帮扶的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贫困村发展休闲养老事业和创业。

  二是搞好对接工作。各街道要带领社区与被帮扶贫困村就“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搞好对接,交流信息,为下乡的企业、市民牵线搭桥。

  三是抓好服务工作。我区各驻村工作队要会同村委会做好对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政策引导工作,摸清并上报空闲房屋、扶贫产业项目等相关情况,为到村考察和投资的市民和企业提供周到服务。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驻点村把“市民下乡”工作建设重点放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和整治空闲房屋上,坚持品质优先,解决包括贫困村水、电、路、污水处理、村塆环境等问题短板。

  五是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区工商联、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委、区房管局、区水务局、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和质监局、区园林局、区民防办、武汉火车站综管办、洪山经济开发区、洪山国土规划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动员所在行业企业参加参与“三乡工程”,促进工商资本下乡。

  六是加大培训力度。区扶贫办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有关“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培训,帮助各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实地观摩学习“市民下乡”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扶贫办负责统筹全区“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全区各部门、单位和街道积极参与。

  (二)专题研究部署。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乡要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人。

  (三)建立汇报和通报制度。区各驻村工作队每月28号前以电子版形式向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719264696@qq.com)汇报本单位及工作队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区扶贫办梳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向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本区工作情况。区扶贫办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抓好检查督办。区扶贫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单位、街乡及各驻村工作队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区扶贫办将把“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纳入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扶贫开发成效专项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及工作队督办整改。

  (五)搞好工作结合。“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红色引擎工程”、“百企帮百村”“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双万双联”、“我是武汉好声音”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相互促进

  (六)加强宣传报道。运用媒体、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结合“我是武汉好声音”活动及时宣传“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的政策和典型,营造“三乡工程”促脱贫的浓厚氛围。

  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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