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区房屋征收项目从3月7日正式启动,完成相关程序到7月17日,顺利完成32户签约工作。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程序,洪山区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5月19日作出《洪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洪政征决字【2017】第9号),决定对江南小区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签约期为2017年7月16日到2017年8月15日,在7月16日正式启动签约当天,完成签约31户,7月17日上午完成最后一户签约,签约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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