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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2017年1-9月份伤亡事故的通报
日期:2017-12-27 字号:

  2017年1至9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首要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

  一、全区伤亡事故的总体情况

  1至9月份,我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77起,死亡22人,

  伤175人,直接经济损失830.38万元。“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地方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领域没有发生亡人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事故控制情况总体平稳。

  二、各类伤亡事故情况

  (一)工贸事故

  上半年工贸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4起、死亡人数上升5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91万。工商贸事故特点表现为:从事发行业看,上半年建筑施工等是事故发生的高危领域,共发生3起;从事发类型看,高空坠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类型,死亡3人;从事发原因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作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规程操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道路交通事故

  1至9月份,辖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适用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192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亡人事故15起,死亡15人,受伤175人,直接财产损失38.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2起;受伤人数减少88人;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1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表现为:从交通方式看,小客车、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占死亡事故总量的60%以上,行人和电动车驾驶员是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从事故成因看,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从事故发生的地域看,白沙洲大道、三环线、欢乐大道等道路是伤亡事故多发地段。

  (三)火灾事故

  1至9月份,消防领域共发生火灾事故180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8.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死亡人数上升1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89万。火灾事故特点表现为:从火灾发生区域看,洪山街、和平街、珞南街火灾起数较多,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街道为梨园街、珞南街;从火灾发生场所看,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占全区火灾总数的63.3%,其次为商业场所、动拆迁工地、垃圾及废弃物、车辆、办公场所、厂房等;从火灾发生原因看,电气故障是引发火灾主要原因,占火灾总数55.4%,其次为生活用火不慎、遗留火种、乱扔烟头等。

  (四)水上交通事故

  1至9月份,全区地方监管的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至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依然多发;二是微小型企业和大量个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失,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事故的风险突出;三是辖区居民消防、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生产生活的安全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夯实等。

  下一步,各街乡、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即将出台的《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要汲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事故风险控制。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对本辖区和行业的事故风险因素、程度和趋势开展科学研判,强化事故预警和监控,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坚持预防为主,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苗头,确保辖区全年安全形势平稳好转。

  二是要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对照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查漏洞、补短板、强措施,全面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2017年各项工作完美收官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要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落实好《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深入开展好为期6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水上交通、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与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遇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畅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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