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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伤亡事故的通报
日期:2017-12-27 字号:

  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首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府属地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积极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伤亡事故的总体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2起,死亡3人,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16.5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93.6%、上升200%、下降73%和下降74.48%,四项指标一升三降。

  一是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范围内;

  二是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段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三是工商贸和地方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没有发生亡人事故;

  四是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类伤亡事故情况

  (一)工商贸事故

  一季度,工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持平;

  (二)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一季度,辖区适用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52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9.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7%、上升100%、下降70%、下降85.2%,四项指标一升三降。从事故成因看,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从事故发生的时段看,事故主要集中于12时至至18时;从事故发生的地域看,白沙三路、烽胜路(白沙州大道至白沙四路)、石牌岭路等道路是伤亡事故多发地段。

  (三)火灾事故

  消防领域共发生火灾事故60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7.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上升100%、持平、上升119.49%,四项指标两升一降一平。火灾事故特点表现为:从火灾发生区域看,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街道为梨园街、关山街、珞南街;从火灾发生场所看,居民住宅是火灾发生的高发场所,占全区火灾总数的60%,其次是商业场所、垃圾及废弃物、拆迁房及拆迁工地、办公场所、厂房等;从火灾发生原因看,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火灾33起,占火灾总数55%,其次是遗留火种、生活用火不慎、放火各、吸烟、生产作业等。

  (四)水上交通事故

  一季度全区地方监管的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结合我区经济建设现状,事故风险依然较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特别是辖区部分中小微企业、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风险突出;二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增多,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依然面临巨大压力;三是辖区开发改造项目建设数量激增,结合近年来辖区建筑领域事故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因素,建筑施工领域的事故风险压力始终较重;四是老旧社区,街道、村级工业园区,商贸市场等用电用水用气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等。

  二季度,我市将陆续进入梅雨、高温季节和汛期,恶劣气象增多,生产经营活动繁忙,小长假也比较密集,人流、物流、客流进一步增大,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认真做好事故防控工作。

  一是要切实抓好不良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梅雨、高温季节和汛期是事故多发的高危时期,恶劣气象条件将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各街乡、各部门和企业要总结分析把握历年来这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前部署和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针对事故易发的风险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坚决杜绝恶劣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街乡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历年来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认真对照洪山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要求,查漏洞、补短板、抓落实,对于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区域,要及时实施事故预警和负责人约谈,强化过程管控。

  三是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街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的职责要求,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涉爆、涉氨、有限空间、油气管道、燃气、桥梁、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对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油气管线、地下管道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加强对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设备、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是要强化安全生产“两个全覆盖”。各属地、各行业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两化平台运行质量。积极建立健全社区(村)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将安全生产植入综治网格化体系,形成全区覆盖,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

  五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强化街乡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打非”主体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挂牌督办等依法治理措施,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回头看”,确保打击整治到位。特别是对近期辖区内出现的非法存储、经营、运输、使用甲醇燃料的违法行为,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打击力度,促进辖区安全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六是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归口直报工作,收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区委办、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部门书面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并及时补充完善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杜绝迟报、漏报,严禁谎报和瞒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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