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生活费的发放

实施机关:洪山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7-87293156; 2、办公地址:洪山区书城路(临)48号九重大厦。  

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27-12345; 2、民政局监察科,办公地址:洪山区书城路(临)48号九重大厦;投诉电话027-87385389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基本信息

实施机关:

洪山区民政局

申报对象:

事项类型:

社会保障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承办机构:

洪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备注:

严格按政策规定核定发放对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各地要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城乡孤儿,按照政策规定重新核实身份,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事实孤儿,不得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没有履行法定收养手续的代养孤儿,应纳入保障范围。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核实核准孤儿身份,做到应保尽保。要保护孤儿隐私权,避免以公示方法了解情况或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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